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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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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2947525/2023-100003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 重点工作 / 通知
发布机构:    开云手机版APP下载 生成日期:    2023-11-21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2024年度扫雪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扫雪;雨雪冰冻灾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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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2024年度扫雪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全面提升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雨雪冰冻天气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城市交通秩序井然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片包干相结合、专业保障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行业督导、属地落实、社会参与的扫雪防冻工作体系,坚持机械化作业与人工扫雪相结合,以融雪剂防冰为辅助的作业方式,及时实施城市扫雪除冰作业,努力为广大市民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影响经开区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应急准备、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及灾后处置。范围是经开区全域,以新港片区、红枫片区(华侨城、红枫科技园、液晶谷)、龙潭片区(龙潭新城、综合保税区)保障范围的高速公路连接线、对外主要交通道路、桥梁、立交、高架桥、隧道口、坡道、主干道、窗口地区、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同时确保街巷畅通。凡涉及跨区域,或超出我区处置能力,或需由省、市政府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据《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五、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扫雪防冻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雨雪冰冻天气应急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预防为主,科学高效。预防与处置相结合,强化扫雪防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大雪尤其是暴雪监测预警和防御能力,根据中、长期气象预报和研判,提前做好扫雪防冻的组织准备,人员准备和物资器材准备;实行机械扫雪和人工扫雪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

(三)统筹兼顾,协调有序。各部门(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职责,做好扫雪防冻应对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促进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

(四)条块联动,属地为主。以城市管理网格为责任单位,全面负责辖区内各项扫雪防冻行动的组织实施;以行业为主线,统筹安排,督促检查,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扫雪防冻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雨雪冰冻天气特点和自身职责,建立相应工作网络和组织运行机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

(五)各方动员,全员参与。坚持第一时间响应,动员各方力量,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上下联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经开区内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沿街经营性单位和市民群众应积极行动,全员参与扫雪除冰,共同创造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

六、组织领导

经开区成立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统一部署扫雪防冻的组织领导工作。

指挥长:孙爱军

副指挥长:翟建明

       成员:徐俊杰、何丽莉、计红、陆炼、张培东、胡弘、沈耀、周俊、朱永强、陈超义、张宛平、王伟、汤伟、倪丹、尤新宇、张辉。

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城市管理局,徐俊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所辖片区内扫雪防冻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落实相关事宜。

七、责任划分

(一)经开区扫雪防冻部门(单位)责任划分

城市管理局:负责新港片区道路的积雪清运工作;加强主次干道市容环卫的检查;储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机械和物资;东区网格中队负责片区巡查、协调对接,联合城市建设指挥部、综保区(龙潭)管理局做好东区道路、桥梁的扫雪防冻工作。

城市建设指挥部:负责兴智东片区8条道路、新合村保障房周边4条道路、毕昇路以东3条道路、龙潭片区13条道路等新建成通车未移交道路及桥梁的扫雪防冻工作;负责在管工地(含公建中心仙新路过江通道项目)的扫雪防冻工作;清运道路积雪,保持主要道路畅通;储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机械和物资。

综保区(龙潭)管理局:负责综保区管理范围内及办公区域周边的扫雪防冻工作;协助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完成龙潭片区道路、桥梁的扫雪防冻工作;协助清运道路积雪,保持主要道路畅通;储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机械和物资。

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阻扰扫雪工作、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扫雪物资以及破坏扫雪装备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妥善处置因扫雪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安置。

交警七大队:负责雨雪冰冻天气的交通保障和应急交通指挥,协助组织群众安全出行,同时组织排障车清理交通事故车辆,及时向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反映园区道路交通情况和积雪情况,并根据雪情、路况,对部分道路实行封闭(及时报备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或限速行驶;提醒过往车辆主动避让扫运雪人员和车辆,对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建设交通局:负责监督指导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完成红线范围内和工地出入口区域周边的扫雪防冻工作;督促相关施工单位储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机械和物资。

经济发展局、企业服务局:督促园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做好内部及企业入口区域的扫雪防冻工作;落实企业扫雪防冻人员、器具的储备;配合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完成扫雪防冻任务。

应急管理局:督促园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单位落实扫雪防冻工作;对重点区域、重大危险源加强监管,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参与、协调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境保护局:加强对扫雪防冻工作环境巡查、监测,严禁将含有融雪剂或其他易污染水源的废弃物排入市政管网、江河湖泊等。

党政办公室:负责管委会内部扫雪防冻工作。

宣传与统战部:动员所有企事业单位投入扫雪防冻工作;与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密切联系,及时准确的发布各类信息;对重点工作、感人事迹等进行宣传。

财政局:负责有关扫雪防冻工作经费的落实,对扫雪防冻所需物资的资金进行核定、拨付。

新港高新园管理办公室、国资集团、新港产投、经东公司、生物医药公司:负责协助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完成管理范围内的企业、工地、道路、桥梁的扫雪防冻工作;协助清运道路积雪,保持主要道路畅通;储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机械和物资。

(二)经开区养护单位扫雪防冻职责

各养护单位成立片区扫雪防冻工作小组,按要求配备除雪设备、机械,定期加强布盐、清扫、冲洗等装备机械检测保养,存贮相应数量的雨衣、手套等物资;要根据情况定人、定岗、定责,发生雨雪极端天气时,服从城市管理局组织指挥,确保高效开展扫雪工作。市政养护单位、桥梁养护单位和环卫养护单位要相互配合,保障各片区内主次干道、桥梁、涵洞通畅;其他养护单位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各自扫雪防冻职责。

八、工作机制

(一)天气预判

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预判降雪量、分布情况等气象信息,供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单位参考,及时共享气象信息、各级领导的决策部署以及指挥信息系统的现状数据信息,适时根据雪情,按照各级指挥部的指令,有效处置扫雪除冰行动,并根据气象预报情况适时投入各方扫雪除冰力量。

(二)应急响应

1.预警等级划分

1)预警等级划分: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雪预警信号、实况降雪量以及降雪预报,由低至高分别确定为IV级、III级、II级、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并分别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

2)应急响应启动:根据降雪预警等级,扫雪防冻应急响应采取各部门、各网格联动启动机制,启动应急响应后,根据区域雪情相应启动。

IV级响应: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雪蓝色预警,或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或预报有小到中雪且最低气温将降至2℃以下,由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带班,工作人员到岗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各成员单位进入扫雪除冰临战状态,人员、车辆、物资、器械全部到位,视情开展扫雪除冰作业;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应急处置。

III级响应: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雪黄色预警,并且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或预报有中到大雪且最低气温将降至0℃以下,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在IV级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各成员单位开展检查巡视。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辖区扫雪除冰工作。

II级响应: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雪橙色预警,并且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含大雪),或预报有大到暴雪且最低气温将降至-2℃以下,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在III级响应的基础上,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扫雪除冰工作,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岗指挥。相关部门在严重积雪地区成立现场临时指挥部,负责辖区内应急处置与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并即时上报市指挥部。组织调动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融雪除冰、抢险救援工作。

I级响应:市气象部门发布暴雪红色预警,并且实况已经出现暴雪到大暴雪(含暴雪),或预报有暴雪到大暴雪且最低气温将降至-4℃以下,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由指挥长决定启动。在II级响应的基础上,视情联系市指挥部协助扫雪除冰工作。重大雪情灾情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除上述应急响应措施外,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研判本行业、本单位、本系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做好灾害应对工作。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及时将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响应期间,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提前预置应急机动力量,备齐装备物资,随时准备投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发布

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应第一时间向各成员单位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并上报应急响应信息。当应急响应达到II级及以上级别时,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扫雪除冰责任,全面动员部署,倡导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提前1小时抵达工作岗位,参加责任区内扫雪除冰工作。

3.应急解除

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根据雪情控制程度,确定扫雪除冰任务完成后,及时向各成员单位及社会发布应急解除信息。

九、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奖励

对在扫雪防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表彰。对因参与扫雪防冻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二)责任追究

扫雪防冻各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工作失职、渎职,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十、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扫雪防冻关系到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生活秩序,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完善本单位的扫雪防冻预案。

(二)积极准备,确保人员、设备和物资到位。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超前谋划,积极做好扫雪防冻的各项准备,大型清扫设备不少于2台套,冲洗设备不少于4台套,融雪剂不少于20吨,突击队员不少于50人,确保能够随时随地投入到扫雪防冻工作中。

(三)坚持值守,确保及时出动清扫。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安排好严冬季节的值班工作,建立扫雪防冻的值班制度,特别是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确保上级部门一声令下,各部门(单位)积极主动完成好责任区内的扫雪任务,扫雪防冻工作组织到位。

(四)落实责任,保证园区道路畅通。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以降雪为号令,及时清扫责任区域、责任路段、责任范围等,保证道路交通畅通无阻。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时进行监督检查,如因扫雪除冰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责任。

(五)全力戒备,应对极端暴雪灾害天气。收到暴雪红色预警,整个园区交通和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在II级响应的基础上,由扫雪防冻工作指挥部按照扫雪防冻应急预案,通过各种手段和途径,调动包括区外的一切资源,全力应对园区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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