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开发区编制了《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开发区的网站查阅,也可以到开发区管委会档案室查阅。(地址:南京新港大道100号)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开发区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开发区编制的《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表》(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开发区网站上查阅《目录》以及开发区档案室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开发区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当面受理点两种公开形式。开发区具体网址:/。当面受理点: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25-85800800

开发区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产生后,开发区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开发区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开发区申请获取。开发区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开发区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管委会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25-85800800;传真号码:025-85800900;邮政编码:210038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开发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下载。申请人可以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开发区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025-85800900)、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事情。

3、网上申请。

(三)申请处理

1、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开发区掌握的政府信息,开发区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开发区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开发区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开发区根据收到的先后秩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开发区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与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开发区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25-85899775,地址:南京新港大道100号,邮编:21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