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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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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鲁宁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6-09-22 14:57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经研究决定(宁开工委组字〔201643)

  张鲁宁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人才局局长;

  卢咏歌同志任南京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龙潭)管理局副局长;

  王 宁同志任南京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龙潭)管理局综合服务处处长;

  计 红同志任南京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龙潭)管理局产业发展处处长;

  薛富铭同志任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以上人员聘任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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